2010年下半年培训费收缴工作,从2010年8月25日开始,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收费标准,仍执行本年度经费总额的2.6%标准。
二、交费时间:2010年8月25日至9月30日。
三、经与局领导商议决定:以往拖欠经费的学校,需在本次交费之时一并补齐,请各学校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,确保我县继续教育整体工作正常运行。
四、交款方式:现金转账均可。
户名:梨树县教师进修学校
账号:0804223109000073069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四平市分行梨树分理处
梨树县教师进修学校
2010年8月25日